应征报名流程
发布时间:2025-05-29  阅读数:3011  信息来源:原创


一、应征报名网址

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

二、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

(一)男兵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412月1日 至 20252月1024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412月1日 至 20258月10日24

(二)女兵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51月1日 至 20252月1024,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7月1日 至 20258月10日24

三、男兵应征报名流程

(一)兵役登记。男兵应征报名前完成兵役登记(已登记的除外),登记时用学信网上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进入兵役登记页面,进行兵役登记。

(二)应征报名。兵役登记完成后,符合条件且有应征意愿的男生,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进行应征报名。报名时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三)填写学费补代偿信息报名完成后,点击“学费补偿代偿”,认真如实填写学费补代偿相关信息填写学费补代偿信息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注意学费补代偿金额应缴纳学费是指入伍前在校期间应缴纳的学费总额实际缴纳学费是指入伍前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总额如三年制大二学生为例大二上学期结束或下学期结束入伍应缴纳学费为10000实际缴纳学费实际交了多少就填多少如果全部交清就填10000只交了大一的学费就填5000二是要注意填写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信息必须是本人正常使用的一类借记卡信息三是要注意入伍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认真填写所有的助学贷款本金、利息等相关信息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四)报表打印。完成以上报名流程后,点击“报名流程图”中“报表打印”按钮,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以下简称《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1》。并把《登记表》、《登记表存根》、《申请表》交到学校武装部进行审核盖章。学生参加应征体检时把经学校审核的《登记表》、《登记表存根》、《申请表1》交到应征地县级征兵办。

(五)初检初审。应征地在高校所在地的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应征地在户籍地的学生,按户籍地通知要求参加户籍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

(六)体检政审。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学校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登记表存根》和《申请表1》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七)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八)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审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九)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十)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等待交接起运。

(十一)提交资助材料。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入伍前将县级征兵办公室已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一式两份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资助申请表中填写的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复印件,邮寄至学校武装部(学生处)。

四、女兵应征报名流程

(一)应征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生在规定时间内,用学信网上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应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将材料交到学校武装部进行审核。学生参加应征体检时把经学校审核的《审核表》、《申请表》交到应征地县级征兵办。

二)填写学费补代偿信息要求与男兵相同。

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依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面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等待交接起运。

提交资助材料。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入伍前将县级征兵办公室已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一式两份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资助申请表中填写的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复印件,邮寄至学校武装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