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谢恬蕊等五位学生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28  阅读数:1543  信息来源:学生处

关于给予谢恬蕊等五位处分的决定

谢恬蕊,女,汉族,籍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于2019年9月考入我校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就读,学号为20192235310319 。

冯煜茸,女,汉族,籍贯:云南省曲靖市,于2020 年9月考入我校2020级五年制医学检验2班就读,学号为20200135360242 。

谢梦莹,女,汉族,籍贯:云南省楚雄市,于2019年9月考入我校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就读,学号为20192235310312 。

李汝盈,女,汉族,籍贯: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于2019年9月考入我校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就读,学号为20192235310326 。

古俊萍,女,彝族,籍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于2019年9月考入我校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就读,学号为20192235310337。

2021年9月16日中午12时许,在味苑三楼火锅店内,谢恬蕊同学与冯煜茸同学因排队打饭发生言语冲突。事后,谢恬蕊通过冯煜茸宿舍房号等信息添加了冯煜茸的微信,并将其拉入自己新建微信群中,同时也把本班(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的10余位同学拉入群中;冯煜茸见状也把本班(2020级五年制医学检验2班)的数位同学拉进此群,入群的李岚(2020级五年制医学检验2班学生)还将数名楚雄市职高的男生拉入此群。

随后,双方人员在群内相互谩骂。在此期间,谢恬蕊约冯煜茸到自己所在宿舍(莲心公寓207室)解决此事,冯煜茸则约谢恬蕊到自己的宿舍(厚朴公寓207室)谈,并挑衅谢恬蕊说:“求求你们来打我给好”。同日13时20分许,谢恬蕊、谢梦莹、李汝盈、古俊萍等10余名同学来到冯煜茸所在的宿舍(莲心公寓207室)理论。双方见面后言语冲突加剧,谢恬蕊打了冯煜茸脸上一巴掌,冯煜茸没有还手;谢恬蕊离开时,还将宿舍内椅子踢翻。

在接到保卫处的书面调查报告后,2021年9月23日学生处会同保卫处、检验系、护理系对此事再次进行复核,认定保卫处出具的调查报告属实。

谢恬蕊、冯煜茸等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楚医专字〔2020〕66号)》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结合学生现实表现,经2021年9月2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给予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学生谢恬蕊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一年(2021年9月28日—2022年9月28日)。

给予2020级五年制医学检验2班学生冯煜茸记过处分,处分期一年(2021年9月28日—2022年9月28日)。

分别给予2019级五年制护理3班学生谢梦莹、李汝盈、古俊萍三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一年(2021年9月28日—2022年9月28日)。

四、以上全部受处分学生在一年处分期内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五、受处分学生谢恬蕊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如再次违反校纪校规则给予责令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六、受处分学生谢恬蕊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每个季度应如实对自己的思想动态和悔改现实表现作出书面说明,经由班主任签字后存档。处分期满后填写《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考察表》,由受处分学生个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护理系对申请进行审议并提交审议结果至学生处,学生处召集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解除学生处分。

以上受处分同学如对此处分有异议,可根据《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7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28日